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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申報繳納遺贈稅時,若因現金不足可申請改用不動產實物抵繳。根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,截至今(2020)年前9月共已核抵602筆不動產,平均抵稅金額約10億元,推動成效頗佳。
「遺產及贈與稅法」規定,繳稅金額30萬元以上案件,若被贈與者或繼承財產者有困難,無法一次以現金繳稅時,現金、存款不足部分,可以實物抵繳。今年前9月不動產抵稅案件中,合計抵稅金額逾8.9億元,近年平均每年約10億元,若加計上市櫃股票及公債等,整體實物抵稅案件,前9月抵稅金額已達14億元,近4年平均每年約19.6億元。
國產署表示,為加速處理不動產抵稅案件,去(2019)年4月修正「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」。統計至10月25日為止,不動產抵稅案件中,土地核抵案件有602筆,以公設地483筆、占80%最多,其次為占用地64筆、11%,閒置土地34筆、5.7%;以面積觀察,公設地面積占比16%最多、占用地僅3.1%、閒置土地11.5%。
在接管抵稅土地方面,高達95%為持分土地、僅5%為全筆土地;但持分土地面積占比僅29%、全筆土地面積占71%,主因是持分土地的持有人較多,持有面積較為零散,面積相對較小。
國產署指出,持分土地後續並不好處理,於市場上欠缺交易誘因,因此以持分土地拿來抵稅案件較多。不過因賦稅及國產機關先行會勘,已掌握抵稅不動產勘查成果資料,核抵後可即時接管入帳,縮短接管作業流程,有助後續管理及加速處分,創造國產效益。
本文引用自: https://n.yam.com/Article/202010284149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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